学生两笔字辅导员工作条例
一、学生辅导员(以下简称辅导员)一般每周工作一次,时间为周三下午第7—8节,周四下午第5—6节或周四下午第7—8节。每次工作时,应提前到达辅导室。
二、辅导员工作时应佩戴测评中心统一制作的工作牌,对前来接受辅导的对象(以下简称受辅人员)要热情有礼。
三、辅导员的工作项目为钢笔字和粉笔字,工作方式都以个别辅导为主。工作时应耐心细致,认真聆听受辅人员的书写体会,仔细观察其书写情况,如执笔方法、书写姿势及运笔习惯等,指出存在的问题,必要时则应给予示范。
四、辅导员在工作时应对受辅人员建立辅导档案,登记受辅人员的基本情况,如班级、姓名等,并记录该生在书写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和给出的改进方法,力求详细、清楚。
五、每次辅导结束后,应做好本场辅导工作量登记,周四下午前后两场的辅导员应做好交接工作。
六、辅导员离开辅导室时应清理场地,关好门窗、电灯,并将辅导工作记录本送至测评中心办公室。
教师技能测评与服务中心
二〇〇八年三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