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普通话辅导员工作细则
发布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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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3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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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普通话辅导员工作细则
一、学生普通话辅导员一般每学期工作三至四次,在工作日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地点,有事须提前请假。
二、学生普通话辅导员工作时均应佩戴工作牌,对每个前来参加辅导的师生(下面简称“受辅人员”)热情有礼、耐心细致。
三、学生普通话辅导员应对受辅人员建立语音档案,了解其语音病因,提出练习建议,并督促检查,使受辅人员尽快提高普通话水平。
四、作好辅导情况的工作记录,在辅导工作记录本上写清受辅人员的班级、姓名、普通话主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,力求详细清楚。
五、学生辅导员要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辅导能力,为受辅人员提供最好的服务。
六、工作完毕,请清理场地,关好门窗、电灯,在《学生辅导员工作登记本》上登记自己的工作量,并将辅导情况记录本和工作登记本送至测评中心办公室。
教师技能测评与服务中心
二〇〇八年三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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